如何复制、红冲、作废凭证。
1.复制凭证,点击【总账】-【查看凭证】,找到需要复制的凭证,点击右上角的【更多】-【复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更改,确认凭证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如下图所示:
或者点击总账-查看凭证-批量操作-批量复制
批量复制生成凭证日期默认是根据在财税设置里设置的凭证复制日期规则去生成入账日期,在确认入账日期时也可以自行更改
2.冲销凭证,点击【总账】-【查看凭证】,找到对应需要冲销的凭证后,点击凭证右上角【更多】-【冲销】,生成一张红字的凭证后,最后点击【保存】即可,如下图所示:
3.作废凭证,点击【总账】-【查看凭证】,找到对应需要冲销的凭证后,点击凭证右上角【更多】-【作废】,作废后的凭证上,显示红字的【作废】标志。如下图所示: